关于山东省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遴选结果的公示
2025-09-05
山东省教育厅
根据《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(2025—2027年)的通知》(鲁教职函〔2025〕18号)要求,经学校申报、资格审查、专家评审,拟确定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等27所高职院校(含职业技术大学)为山东省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自2025年9月5日至11日。
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,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职业教育处提出。单位提出的异议,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,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、通讯地址和电话。个人提出的异议,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,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、通讯地址和电话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,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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